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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 博客來網路書店 公民新聞,是現代社會的產物與操作,更是網絡與個人傳播設備普及後一個方興未艾的現象。公民記者的出現,代表專業記者在報導和評論公共事務上已脫離人民的期待。
不管是民主或集權國家,跟傳統新聞記者一樣,公民記者在人民日常生活中的所見、所聞和所思方面,都不可或缺,只是角色及功能有別。公民,而為記者,這是另類新聞的建構,對建制新聞的一種不滿和挑戰。
「匆促的記者」有雙重含義,一方面著重公民記者「捨我其誰」的急迫感,另一方面批判專業記者「唯利是圖」的急就章。兩者的互動牽涉公民社會與主流新聞媒體的為與不為,關係人民對現實世界的認知和生活經驗的取捨。
由於歷史因素、結構和環境使然,中港台的新聞媒體與公民社會呈現不同的形式和内容。不論是追求利潤的異化,或依附權勢的腐化,主流新聞媒體的墮落都有脈絡可尋,公民新聞的理念和實踐也因此有相當差異的走向,反映出整體需求與個人機會安排的分野。
博客來書店博客來 這是第一本比較中港台公民新聞、媒體和社會的專著。透過理論探討和實證分析,「匆促的記者」嘗試在名詞和行動之間,檢視公民新聞的促因、守門人和新聞界限、公民社會的擴張、微博與新聞自由、獨立媒體和財團壟斷、公民記者和國家機器、與新聞何去何從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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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電子菸猖獗 董氏籲修法管理
中國時報【林宜慧╱台北報導】
國內禁用的電子菸愈來愈猖獗,今年上半年民間自發檢舉電子菸案件高達4436件,是去年全年案件數近7倍,更是4年前的113倍,甚至有業者大搖大擺開設專屬電子菸網站、實體店面及「電子菸吧」。董氏基金會表示,顯示當前《藥事法》根本無法杜絕,電子菸應盡速納入《菸害防制法》管理。
董氏基金會昨指出,電子菸檢舉案由2011年39件,激增至2014年的670件,今年才過一半,更暴增至4436件。該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指出,過去違法菸品都隱藏在拍賣網中販售,現在業者直接挑戰法規,架設專屬網站、開設連鎖實體店面,全台連鎖多達7間,還在網路公開宣傳「電子菸吧」開幕,更有擁菸團體號召在高雄的痞子英雄紀念遊樂園辦「電子菸趴」,所幸場地最後並未借成。
衛生福利部自2009年3月起,將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納入《藥事法》,目前國內未核准任何電子菸產品,而未經核准擅自製造、輸入或販賣都屬違法,製造或輸入者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,販賣、供應者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。
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,《藥事法》無法對外國製造商納管,如果是旅客自行使用的藥品仍可帶入國內;而《菸害防制法》可針對行為人、菸商贊助及廣告做規範,對不法廣告業者最高有500萬至2500萬罰鍰,且按次處分。政府只想以《藥事法》管理製造輸入販售業者,最後法官常因為業者供稱不知犯法而緩刑,管制有名無實。
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、陽明大學公衛所教授黃嵩立怒指,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口口聲聲說以最嚴格的《藥事法》可管制電子菸,並認為將電子菸納入《菸害防制法》等於開放進口,根本睜眼說瞎話。
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代理組長羅素英回應,我國作法與澳洲、荷蘭、香港等國相當,防制重點應在跨部會管理,已透過關務署從源頭稽查,也與教育部、警政署等部會合作,一旦接獲檢舉案件就追溯源頭,各地方政府也會稽查販售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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